|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56A/2025-050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25-05-2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关于推进小区及人员密集场所周围电动车棚、充电桩及停车位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曹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小区及人员密集场所周围电动车棚、充电桩及停车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规模。住建局按照县委、县政府重大民生工程的决策部署,提升小区基础设施,突出园区便捷优势,全力推动住宅小区充电桩、充电棚建设工作。从源头抓起,统筹规划,有序建设,按照“政府支持、国企牵头、市场参与”模式,对县城区住宅小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大范围解决业主电动车充电难问题。截止目前,全县住宅小区建设安装电动车充电桩19500余个,建设电动车充电车棚5200多平方米。
(二)加大飞线充电治理力度。住建局定期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对住宅小区进行安全生产巡查,今年以来共出动巡查人员180人次,巡查中发现的小区内私扯电线、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督促物业现场进行整改362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56份,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通过全市物业企业信用征信平台进行扣分1家。
(三)积极参与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约定及《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在前期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初,要求开发企业将充电桩及车棚纳入建设方案,积极与国土规划对接,严格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确保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
二、下步工作
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根据街道制定的电动车充电桩《一区一策》方案要求,积极联合国土、园林、街道等部门查看现场,对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指导,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建设。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1日
来源: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