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MB28569452/2025-070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工作计划 |
| 成文日期: | 2025-05-2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关于开展2025年中高考期间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年中高考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我局承担的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惩处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民办培训机构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等职责(以下简称单位职责),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厉打击贩卖考试作弊器材和非法招生广告,加强入住考生的宾馆、饭店的电梯安全,防止电梯困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和人身安全,顺利度过中高考,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做好中高考期间我局承担的单位职责,事关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教育公平,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相关镇街市场监管所必须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深刻认识高考中考期间相关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肃性,以对考生和考务人员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工作切实抓紧抓细抓实。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分析中高考期间监管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措施,确保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分阶段完成监管任务
(一)中高考前隐患排查(即日起至6月6日)。即日起组织餐饮科、流通科、广告科、特监科、稽查队精干力量,开展一次考前联合检查,同时做好与教育、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联合行动,对考生就住就餐的宾馆、饭店进行检查整顿,排查安全隐患。
要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建立有效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对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清查,摸清源头,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了解中高考设点的学校食堂和接待考生食宿的宾馆、饭店等单位的情况,集中力量加大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经营食品和文具的超市、便利店尤其是小餐饮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承接考生食宿服务的宾馆、饭店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持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负荷接待考生现象等,督促其健全和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加工过期变质、有毒食品,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
结合2025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依法核查处置抽检不合格食品。认真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督促指导相关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检查出的餐饮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向社会公告,警示考生不去就餐;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经许可无证经营和各类餐饮服务违法行为,要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要落实具体保障措施,跟踪督查巡查到位,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好广大考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同时重点对承接辖区内考点及考生、考务人员入住酒店在用电梯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应急呼叫装置是否畅通,乘梯须知、7812345电梯标识牌、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等是否齐全清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要督促维护保养单位及使用单位务必在高考、中考之前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电梯要立即停止使用。对临近检验日期(1个月内)的电梯要督促使用单位抓紧报检,市特检院安排检验骨干,力争对报检电梯在高考、中考前完成定期检验工作;对发现的超期未检电梯,要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对考点及考生、考务人员入住酒店在用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要在考试前,安排专业素质过硬的维保人员进行全面维护保养,需要更换的零配件,要及时进行更换,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安排整改消除,确保电梯使用安全;督促近期未开展应急演练的上述场所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于考试前组织举行电梯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并对宾馆工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提高电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中高考期间全程监管(高考时间6月7日—10日、中考时间6月13日—15日)。监管人员应提前进驻各自责任点,检查考生就餐点情况,包括就餐人数、餐次、菜谱等,对中高考期间考生就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全程监管,要求做好每餐检查记录,及时反馈就餐点动态。
1.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明、着洁净的工作衣帽上岗,每日进行健康状况晨检和登记,要求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对衣物、口罩等及时消毒。
2.做好供餐食谱的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不得供应禁止生产经营和高风险食品,菜谱审查要求:
①菜谱中供应菜肴的品种、数量应与加工制作场所、加工条件相适应,并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②不得供应违禁生食水产品和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③不得供应凉卤菜、色拉及含水分较高,且容易变质的食品,禽肉要彻底加热、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
④不得供应豆角类、发芽土豆、豆浆、皮蛋、凉菜、蛋炒饭等高风险食品;
⑤不得供应擅自改变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食品。
3.现场监督
包括对每个餐次的监督,现场监督的内容包括:
①个人卫生。重点环节是烹调、面点厨师等。主要查看、询问从业人员是否有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手上是否有伤口,是否留长指甲、戴戒指,是否有发热、腹泻等症状;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执行从业人员晨检及建立健康信息档案。
②采购食品及原料。重点是采购、验货及储藏,采购食品时应固定进货渠道,应避免临时变更;是否执行索票索证和验货制度,确保不采购和不使用过期、变质、不洁及可疑食品,未经监督人员查验的食品及原料一律不得使用。检查储藏室应重点查看冷柜及保鲜柜的温度,确保冷藏设施正常运转。
③厨房操作的监督。粗加工时即时检查是否有腐败变质食品,是否有禁止经营食品;操作工艺应保证成品制作完成至食用间隔时间在2小时内;督促厨师长试尝,尝饭菜是否烧熟煮熟、是否可口。
④有条件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建议采用分餐制;就餐场所要保持环境整洁,加强通风换气,定期消毒。
⑤餐(饮)具消毒的监督。餐(饮)具消毒重点是感官检查、储藏条件。化学消毒时重点检查药物配比,确保有效浓度;热力消毒时重点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并测试水温。
4.监督留样工作
配备足量的食品留样器具,对每餐的食品进行留样,做到专人负责、专用工具(容器)、专用留样柜,留样时间为48小时,留样数量每份菜品不得少于125克,冷藏并作好留样登记。
5.相关食品安全要求
①采购禽类、肉类等食品必须按规定索取检疫合格证明,食品应定点采购,并建立台帐记录。严禁采购和食用病死、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食品。
②杜绝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③严格规范进货渠道,防止农药污染的肉类和果蔬类食品进入就餐点。
④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具备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⑤要求就餐点学生不得外购食品。
三、加强宣传,提高考生自我保护意识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承接考生食宿的宾馆、饭店、小餐饮店等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电梯安全和食品安全意识,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开展电梯安全、食品安全和防范食物中毒的宣传,特别要教育考生合理膳食,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引导科学消费、健康饮食,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及时通报中高考期间的监督检查情况,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消除各项安全隐患,确保中、高考工作顺利进行。
四、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应急处置
根据本辖区电梯安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特点,加强电梯安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要督导相关单位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要求,制订电梯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济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泗水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泗水县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做好电梯安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各类虚假宣传、贩卖作弊器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一旦发生电梯困人、食物中毒等安全事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及时妥善处置,降低事故损失和影响,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对瞒报、漏报、迟报、误报严重虚假宣传、贩卖考试作弊器材、重大电梯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来源: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