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应急局2025年行政处罚6月处罚公示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其他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YYYY/MM/DD)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救济渠道 |
1 | (鲁宁泗)应急罚〔2025〕17号 | 济宁市正创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 罚款 | 公司1、东侧现状高陡边坡不符合设计要求,12号坐标点附近边坡缺少安全平台,边坡角近似垂直,东侧上部岩体散碎;2、矿区10号至11号拐点,上部应剥离至矿界,为下部开采形成采准面基础,该处目前存在高边坡;3、4号拐点西侧和北侧安全平台,清扫平台宽度不满足设计要求,边坡角超过设计边坡角,上部风化严重破碎程度较重;4、8号拐点西北侧边坡角超过设计边坡角,不符合设计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济宁市正创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91370831MA******44 | 对该公司处人民币肆万元整罚款 | 2025.6.9 | 泗水县应急管理局 | 正常 | 370831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泗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泗水县人民法院、邹城市人民法院、曲阜市人民法院或微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来源:泗水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