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3XF/2024-03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认定条件及申报范围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2025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指南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7号);2.《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6〕6号);3.《济宁市民政局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优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流程的通知》(济民函〔2021〕77号)。
二、受理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泗水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泗水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三、提供材料
1.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①《助残“一件事”申请表(残疾人“两项补贴”)》;②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二代残疾人证。
2.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①《助残“一件事”申请表(残疾人“两项补贴”)》;②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
四、办理流程
本人或其他被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镇街审核批准→材料齐全报县民政局存档→通过金融机构发放补贴。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发放标准
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99元。
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49元。
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79元。
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49元。
泗水县镇(街)民政科办电话号码表 | |
镇街名称 | 民政科座机(必填项) |
泗河街道 | 4221661 |
济河街道 | 4361596 |
金庄镇 | 4031108 |
圣水峪镇 | 4301016 |
泗张镇 | 4381018 |
泉林镇 | 4011203 |
苗馆镇 | 4141001 |
星村镇 | 4161018 |
华村镇 | 4281003 |
高峪镇 | 4111016 |
中册镇 | 4341026 |
柘沟镇 | 4371068 |
杨柳镇 | 4211018 |
来源:泗水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