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以非诉解纷筑牢水利行业和谐基石
2025年6月6日,泗水县水务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接到张某的调解诉求,请求调解其与泗水县某镇村民刘某的无接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张某系我县某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员工。接到诉求后,局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迅速指派两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经调查及交警支队出具的警情说明,虽无法判定责任划分,但刘某受伤已为事实。调解员结合双方实际,从情理与法律角度多轮沟通,向张某说明刘某受伤与事故有关联,可适当体现人道主义关怀;向刘某解释责任无法判定的客观情况,建议合理提出补偿诉求。最终,在调解员协调下,双方达成共识:张某所在单位出于人道主义,一次性补偿刘某医疗费及误工费共计3000元,刘某不再就此事追究其他责任,双方签订行政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当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凸显,成为影响行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县水利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水利工程项目数量逐年增多,涉及的利益主体也越来越复杂,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发、频发的态势。一是在工程款支付方面,由于部分工程项目资金筹措困难、审批流程繁琐等原因,导致工程款支付不及时、不到位,引发了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纠纷。一些施工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还易引发了农民工讨薪等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二是水行政执法纠纷也时有发生。在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督、河道管理等执法工作中,部分企业和个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不重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执法方式不当、沟通协调不够等原因,容易引发当事人的抵触情绪,甚至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纠纷同样不容忽视。在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履行等环节,由于合同条款不严谨、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合同纠纷频发。这些纠纷不仅影响了工程进度和质量,也增加了双方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面对日益复杂的矛盾纠纷形势,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行政诉讼案件的增多,不仅耗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也不利于维护水利行业的良好形象。
为了加强纠纷源头化解,实现“治未病”的良法善治新局面,我局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思维开辟非诉解纷新路径--泗水县水务局行政调解委员会。通过申请受理、实施调解、签订调解协议后经司法确认即具有法律强制效力,既保障了调解结果的严肃性和可执行性,又避免了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繁琐与成本,以非诉方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行政调解委员会的成立,能够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畅通矛盾化解渠道,提高多元化纠纷化解能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程,节约资金支出,减少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政府公信力。
来源:泗水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