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8314941361421/2025-063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组配分类: | 招生信息 |
成文日期: | 2025-07-1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泗水县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相关政策及解读(2025年度)
8月10日前,各镇街学区、县直小学完成辖区内(以户籍地为准)学生家长递交的延缓入学申请材料(包括:家长申请、本年度最近时期的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发票或残疾儿童与康复机构签订的康复协议和费用发票)的收集整理。
8月中下旬,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组织完成延缓入学申请材料的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各镇街学区、县直各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借口接收年满6周岁且无延缓入学证明的儿童入学。对不符合申请延缓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各镇街学区、县直中小学要积极督促其入学,家长拒不接受的,按照劝返复学程序,由户籍所属服务区学校劝返。一年级新生中出现超龄入学但无延缓入学证明的,由户籍地所在的镇街学区、县直小学承担控辍保学相应责任。
来源: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