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6556A/2025-078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政策执行效果评估
成文日期: 2025-08-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泗水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后评估报告

时间:2025-08-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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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的过程和方式

2025年8月份起,泗水县住建局组织人员采取座谈会的方式,通过座谈及走访城区55家物业小区,对文件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8月26日在住建局七楼小会议室组织召开会议,对文件执行情况开展后评估,参加会议的有法律顾问、专家成员共5人,住房和房地产发展事务中心、物业科工作人员及部分物业小区代表,参会人员对前期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开成后评估报告。

二、决策执行的基本情况

《泗水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由泗水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8日以通知的形式正式印发,自2024年5月7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5月6日。文件共分五个章节四十三条内容,本办法适用于泗水县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该文件自执行以来主管部门在实施前期及使用过程中加强宣传,得到了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针对维修资金使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政策和保障措施,着力破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无标准、无办法、使用过程繁琐等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提高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率。文件的实施情况和效果符合文件的制定目的和预期目标,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决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 业主参与度低:在维修资金使用表决过程中,业主参与积极性不高,导致部分维修项目因无法达到表决要求而难以推进。原因主要是业主对维修资金使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且部分小区业主大会组织困难,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宣传机制。

2. 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部分小区存在公共收益账目不清晰、未及时划转维修资金等问题。原因在于对公共收益的监管缺乏明确细则,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在公共收益管理上责任意识不强。

四、继续执行决策的建议

综合评估结果显示,《泗水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是符合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规定和我县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文件自实施以来,在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途径,建议文件继续执行。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6日 


来源: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