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24272Q/2025-07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配分类: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成文日期: 2025-09-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泗水县2025年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时间:2025-09-0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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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定价

部门

行业主管

部门

是否

涉企

定价

方法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体育文化场馆、景区、医疗机构等配套停车场收费

停放1小时以内免费;1-2(含)小时收取1元,2-6(含)小时收取2元;6-12(含)小时收取3元;停放12小时以上按一天计算收取5元;每天(按24小时计算)最高收费5元

《关于继续执行泗水县人民医院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泗发改字〔2025〕27号)

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县有关部门

住建部门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事故停车场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大型客车20元/车次;中型客车10元/车次;小型客车5元/车次;停车不足1小时(含)的免费

《关于延续执行泗水县凤仙山景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泗发改字〔2025〕52号)

(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

暂时免费停放

《关于规范泗水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泗发改字〔2021〕61号)

(三)对外开放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事故停车场等停车服务收费

具体标准见文件

《关于规范泗水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泗发改字〔2021〕61号)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二、生活垃圾处理费
(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的)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5元/户·月

《关于印发<泗水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泗政办发〔2022〕1号)        

 

县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具体标准见文件

《关于印发<泗水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泗政办发〔2022〕1号)            

县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三、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12-25元/月

《关于明确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泗发改字〔2024〕40号)

县发展改革部门

广电部门

政府指导价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四、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分类标准

服务等级

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

《关于延续执行泗水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泗发改字〔2023〕38号)

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县住建部门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多层无电梯

多层有电梯

小高层,高层

一星级

0.3

0.5

0.8

二星级

0.4

0.65

0.95

三星级

0.55

0.8

1.1

四星级

0.7

0.95

1.2

五星级

0.9

1.1

1.4

说明:本目录不包含中央、省、市定价项目。

 

来源:泗水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