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20372/2026-08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6-01-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济宁海螺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和原燃材料替代技改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6-01-1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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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15日我局拟对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济宁海螺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和原燃材料替代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4256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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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海螺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和原燃材料替代技改项目

泗水县苗馆镇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天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济宁海螺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和原燃材料替代技改项目,建设于泗水县苗馆镇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项目总投资170万元,法人代表段要传。建成后增加综合利用一般固废55万t/a。

1、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环节不新增生产用水,不新增生产废水。

2、窑尾废气采用低氮燃烧+高温+碱性环境+SCR+袋式除尘器(依托现有)。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待改造完成后执行。颗粒物执行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无组织废气,NH3、颗粒物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标准,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体废物需做到综合利用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并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泗水县分局关于济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济宁海螺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和原燃材料替代技改项目2025年12月31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进行了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4256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shandong.cn

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