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1月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 行政执法决定机关:泗水县烟草专卖局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以下存在涉烟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具体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如下: | ||||||||
| 序号 | 行政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行政执法
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姓名) | 行政执法事由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结论 | 执法决定
日期 |
| 1 | 行政
处罚 | 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及不在核定地点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泗烟字[2025]第0105号 | 路阳 | 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及不在核定地点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第(四)项、《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参照《山东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鲁烟法〔2023〕3号)第十四条第(一)项、〈山东省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20较重裁量阶次第(1)项 | 责令当事人路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 2026/1/15 |
| 2 | 行政
处罚 | 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条件 | 泗烟字[2025]第0107号 | 孔凡洪 | 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参照《山东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鲁烟法〔2023〕3号)第十四条第(一)项、〈山东省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20一般裁量阶次第(1)项 | 责令当事人孔凡洪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三个月 | 2026/1/9 |
| 3 | 行政
处罚 | 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 | 泗烟字[2025]第0108号 | 刘桂利 | 因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一年内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参照《山东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鲁烟法〔2023〕3 号)第十四条第(一)项、(鲁烟法〔2023〕3 号)〈山东省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21较重裁量阶次规定 | 责令当事人魏新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五个月 | 2026/1/9 |
来源:泗水县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