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鲁(2022)泗水县不动产权第0163563号证书(房屋坐落:泗水县金庄镇永兴庄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井水
2026年2月6日
来源:泗水县金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