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MB28563476/2026-082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6-02-0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华金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8万吨板纸造纸和3.7万吨建筑模板原纸造纸技改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泗行审取水决字〔2026〕2号
山东华金集团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1月19日受理你单位关于山东华金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8万吨板纸造纸和3.7万吨建筑模板原纸造纸技改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专家评审,并提出了评审意见(附件)。经研究,本机关同意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泗水县金庄镇山东华金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该项目为备案制项目,于2022年3月21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3-370831-07-02-683718】,2022年10月建成,建设规模年产38万吨板纸造纸和3.7万吨建筑模板原纸。
二、项目取水水源、水量、用途等情况。本项目取水水源为地表水、再生水和蒸汽,地表水取水地址为泗水县尹城水库供水泵(117°11′24″E,35°37′31″N),再生水取水地址为泗水国祯水务有限公司出水泵站(117°9′57″E,35°39′28″N),蒸汽由泗水圣源热电有限公司供给。年取水量为375.3万m³,其中地表水200万m³、再生水112.9万m³、蒸汽62.4万t。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0%,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
三、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要求。该项目主要产品为板纸和建筑模板原纸,其中38万吨板纸生产线用水量为342万m³,用水单耗为9m³/t,3.7万吨建筑模板原纸生产线用水量为33.3万m³,用水单耗为9m³/t,均符合山东省地方标准《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第9部分:造纸和纸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DB37/T 1639.9—2025)先进值要求。节水评价基本合理,符合《节水评价技术导则》(SL/T835—2024)要求。你单位应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按要求建设节水设施,完善主要用水环节计量设施安装,加强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等节水管理。
四、计量与用水统计要求。你单位应当在取水口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及远程在线水量监测设施,做好计量设施(器具)运行维护、检定或校准、计量质量保证与控制,对其取水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与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你单位应按照《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做好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用水统计报表。你单位应当依法申报缴纳水资源税。
五、本项目年退水量为277.33万m³,其中地表水退水量177.26万m³、再生水退水量100.07万m³。你单位应加强项目退水管理,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六、本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你单位应向本机关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并报送取水工程或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七、本项目依法委托泗水县水务局负责本项目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许可决定取用水,积极配合监管单位管理。
八、在取得取水许可证后,你单位应在开始取水前30日内,向负责日常监管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年度的取用水计划建议;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负责日常监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取用水计划取水,因扩大生产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用水计划的,应当报经泗水县水务局同意。
九、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情形的,你单位应服从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并制订特殊情况下应急预案。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十、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本工程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发生改变的,应重新申请取水。
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2月9日
来源: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