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24272Q/2026-083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6-03-17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关于公布泗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泗水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泉康小区
26号楼(高层电梯房)、27号楼(高层电梯房)的租金价格不高于每月4.2元/平方米。
1号楼、2号楼、18号楼、19号楼的租金均价不高于每月2.8元/平方米。
二、珍珠泉花园小区
27号楼、28号楼2-4单元、29号楼4单元、32号楼的租金均价不高于每月2.4元/平方米。
三、储藏室租金价格不超过每月1元/平方米。
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楼层、朝向、楼栋位置等情况,确定多层的具体租金标准,但平均租金价格不得高于上述价格,于执行日前15日内书面告知县发改局,并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26年3月1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1年3月11日。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泗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泗水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