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2月份行政处罚公示
文书编号 | 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 | 执法相对人名称 | 处罚时间 | 处罚理由 | 处罚结果 | 处罚依据 | 救急渠道 |
泗建罚〔2026〕003号 | 913708317687496841 | 泗水恒通液化气供应站 | 2026.2.28 | 存在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行为。 | 处10000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0594元。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泗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 |
来源: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