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8314941387898/2026-084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6-03-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泗水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十七)销号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6-03-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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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泗水县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十七)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

一、整改目标

指导养殖场户按规定进行粪污综合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保持100%;推进第三方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运行,提升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能力。

二、整改措施

1.强化督导检查,降低畜禽养殖污染风险。开展畜禽粪污治理设施配建和综合利用巡查,对养殖场户畜禽粪污治理设施配建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山东省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要求,指导养殖场户依法依规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落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责任,降低粪污污染风险。

2.加强培训和宣传引导。做好养殖场户养殖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高设施装备配套和整体建设水平。引导养殖场(户)增强环保意识,主动承担养殖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保证粪污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3.跟进指导,促进畜禽粪污处理中心运行。推进第三方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对未运行的处理中心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其运行,充分发挥处理中心的作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4.抓好具体问题整改。针对督察期间抽查发现的31处畜禽粪污乱堆乱排点位和创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运行、中国船舶集团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沼液外溢等问题,督促有关县市区抓好具体问题整改。

三、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1.成立专班,加强督导。开展养殖污染整治提升行动,由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科室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督导工作专班,负责督导镇(街)排查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形成整改闭环。

2.召开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会,由镇(街)畜牧科科长、村级防疫员参加,安排部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排查工作,印制《泗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知识手册》,开展养殖污染治理技术培训,进行环保法规政策解读。

3.加大对我县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运营宣传指导力度,确保按照要求处理收集的畜禽粪污,杜绝乱堆乱放。

4.泗水县畜牧中心督导泉林镇畜牧科推进永发养殖场整改工作,立即对露天粪便进行了清理并对土地进行了深耕,沟渠、沼气池内粪污已清理完毕,现已整改完成。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县畜牧中心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5年3月27日。

联 系 人:张婧

联系电话:0537-4366059

联系地址:泗水县农业大楼1519室

来源:泗水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