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泗水县“乡村振兴合伙人”第一期招募令
泗水县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令
(2026年第一批)
现将2026年第一期征集的11个合伙人需求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乡村振兴合伙人定义
“乡村振兴合伙人”是指在基层农村创办企业、或参与一二三产业开发项目,或与基层的各类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科研创新主体进行多形式的项目合伙合作,能够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动富民兴业的各类人才。
二、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要求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加入“乡村振兴合伙人”。
1.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可以为乡村落地的产业项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2.有一定的技术特长,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为基层乡村各类组织提供技术支持或开展技术合作创新;
3.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能够调动多方资源为基层乡村提供建设规划、文化旅游、成果转化等专业服务。
基层农村的“两委”干部或其他农村选任干部不作为“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对象。
三、乡村振兴合伙人合作形式
“乡村振兴合伙人”可以采用创办企业、技术入股、创意合作、资金合作、协助招商、专业服务等形式与招募村开展合作。
四、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需求信息
见附件:2026年泗水县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项目汇总表(第一期)
2026年泗水县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项目汇总表(第一期).xlsx
来源: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