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鲁(2022)泗水县不动产权第0013713号(房屋坐落:泗水县杨柳镇田许庄村)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士民
2026年5月20日
来源:泗水县杨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