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004336556A/2026-090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 成文日期: | 2026-05-0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05055号提案《关于调和业主“体感冷”与供热公司“温度达标”矛盾的提案》的答复
李燕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调和业主“体感冷”与供热公司“温度达标”矛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案核心问题的整改推进情况
(一)针对“测温标准与体感存在偏差”问题。我局已督促供热企业全面优化测温流程,由“单点单次”升级为“多点、多时段、分区域”测温。测温范围覆盖客厅、阳面卧室、北向卧室等不同朝向房间,结合室外温度、房屋保温情况形成测温记录。所有记录须由用户与测温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作为判定供暖效果的依据,杜绝单一数据引发的争议。
(二)针对“沟通反馈渠道不畅通”问题。一是公开监督渠道。在各小区单元楼门口统一张贴我局供热监督电话,同时确保12345热线、供热企业服务热线(0537-4228566、0537-4228366)及“码上温暖”小程序24小时畅通。二是规范响应流程。接单后第一时间对接用户、预约上门,实行“接诉—派单—处置—反馈—回访”闭环管理。三是强化考核约束。将投诉响应率、处置及时率、用户满意度纳入供热企业年度考核。
(三)针对“责任界定缺乏统一依据”问题。依据相关法规及供用热合同,明确以锁闭阀为分界点划分管护责任:锁闭阀及以外部分(含管网、换热站)由供热企业负责;锁闭阀以内(含室内设施)由业主负责。对因用户私改暖气、遮挡供热设施等自身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的,依法明确由用户自行承担整改责任,从源头减少推诿扯皮。
二、提案具体建议的落地实施措施
(一)建立“动态多元测温”机制。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代表、供热企业三方共同参与的测温小组,对投诉住户实施多点、多次、不同时段测温,完整记录各区域温度数据及相关环境因素,形成综合测温报告作为判定依据。所有测温资料按户建档、统一留存,确保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二)搭建双向透明沟通平台。一是信息公开方面。依托市县政府网站、供热企业公众号、居民微信群等渠道,定期发布管网运行参数、故障抢修进度、供暖调整计划,保障业主知情权。二是投诉处置方面。设立24小时供暖投诉专线,实行闭环管理,承诺48小时内入户处置,处置结果及时反馈用户并纳入企业考核。
(三)明确责任划分与整改标准。一是供热企业责任。因管网压力不足、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督促企业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逾期未达标的,按规定减收热费,采暖期结束后30日内完成退费,逾期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二是业主自身责任。因私改暖气、房屋保温层破损、遮挡供热设施等自身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业主自行承担整改责任。三是共性问题处置。针对老旧小区管网老化等共性问题,由我局牵头,探索供热企业、业主、财政多方共担的改造机制,逐步推动改造实施。
(四)推进“个性化供暖”试点筹备。2025年,我县已实施供热系统智慧化改造,引入室外气温补偿与室温反馈相结合的智能算法,安装室温监测器3500个,将原人工调节升级为远程电动智能调节,实现供热管网电动智能平衡调整,实时掌握用户供暖效果,有效减少室温波动。关于热计量收费问题,我局将选取部分具备条件的小区,在征求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分批安装热计量装置,探索按实际用热量计费的个性化供暖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单位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深化供热服务改革,完善各项工作机制,逐步将“动态多元测温”、“透明沟通平台”、“责任清单化”等做法制度化、常态化,推动供热服务向精细化、透明化转型,切实提升居民满意度,实现企业与业主共赢。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6日
来源: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