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泗水县税务局上线文字实录
主持人:【倾听百姓心声,接受群众监督。大家好,欢迎您关注泗水县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正在直播的《政风行风热线》,我是节目主持人晓彤,今天上线的嘉宾单位是国家税务总局泗水县税务局,带队走进直播间的是国家税务总局泗水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翔。如果您在关注我们节目的过程中,对我县的税务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或者是有什么需要咨询或反映问题,都可以随时拨打我们栏目的热线电话,直接与上线嘉宾进行沟通和交流,我们的热线电话是4321123,4231711。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搜索“泗水融媒”,关注我们节目的微信平台,给我们进行留言互动。或者下载爱泗水客户端到问政留言板块进行留言,我们会随时关注您的问题,并在节目中请相关单位为您进行解答。现在坐在我身边的这位就是泗水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翔。李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先跟大家打个招呼吧。】
李局长:【主持人好,广大听众朋友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县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大家对我县税务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于大家的提问,我和我的同事,将认真负责的给予解答。】
主持人:【今天同时来到直播间的还有:
泗水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办税服务厅主任乔立强
税政一股股长韩建同
税政二股股长孔维明
税政三股股长刘晨阳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吴南
也欢迎你们做客直播间,倾听百姓心声,接受群众监督。今年年初,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聚力攻坚十项重点任务”的思路布局,动员全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更多精力放在抓产业、上项目、谋发展上。请问李局长,税务部门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请您给广大听众介绍一下。】
李局长:【好的,主持人。今年以来,县税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决策部署,锚定“走在前、勇争先”,攻坚克难、奋力争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组织收入量稳质升。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传统支柱税源下滑等困难挑战,深化运用“全员、全力、全局、全面、全年”抓收入工作机制,践行“四个结合”工作思路,即与《“强基工程”工作推进方案》相结合、与上级推介的典型案例相结合、与“一户式”风险分析相结合、与泗水税源实际相结合,依法依规依税源费源征税收费。同时,深化落实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先后开展“税费收入我共担”“辖区税源我了解”等专题活动,勾勒出“底数清、方向明、措施实”的工作蓝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是惠企利民成效显著。连续第13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落细“春雨润苗”各项举措,同步开展“税收宣传月”“中小企业服务月”系列活动,推动税费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累计落实支持制造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1.39亿元,覆盖纳税人4.78万户次。加力推动智慧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目前已实现16类60项资料线上提交,累计开展在线征纳互动13000余次,线上业务办理7000余次,得到纳税人缴费人广泛好评。
三是税收秩序更加规范。始终秉持“法治公平就是最优的营商环境、最好的税收支持”这一理念,一以贯之加强税收监管、规范税收执法,以高水平的合规管理维护良好的经济税收秩序。深入纠治行业涉税乱象,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协作,凝聚风险联防联控工作合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税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六进”活动,累计覆盖受众达1.3万人次,持续引导社会公众和经营主体强化税法遵从意识。
四是征管改革稳步推进。在县领导关怀推动下,建立健全“税费共治”工作机制,与22个县直部门实现信息互通、业务协同、高效联动,协税护税的氛围日益浓厚。深入推进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创新推出“以证控票”“以亩定产定销”等监管举措,持续提升征管效能、服务质效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是队伍建设走深走实。打造“我的业务我来讲”干部培养平台,常态化开展实战练兵比武,推动干部素养持续提升、干部活力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持续高涨。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微爱妈妈”项目,主动认领“微心愿”,踊跃开展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展现税务干部社会责任与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县局先后荣获“全市税务系统绩效优秀单位”“支持泗水发展考核优秀等次”“全县绩效考核‘集体三等功’”等荣誉。
主持人:【好的,谢谢李局长。税费便民服务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眼下办税服务厅也在不断转型升级,能否为大家介绍一下现阶段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与成效?】
李局长:【好的,主持人。县税务局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紧扣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目标,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推动热点诉求实时感知、服务质量有效提升、资源配置持续优化。具体情况,请我们第一税务分局局长乔立强同志介绍下。】
乔立强:【好的,李局长。主持人,今年以来我们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从三个方面发力,全力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征纳互动云端搭桥。我们深入推进办税服务厅数字化转型,以“征纳互动服务平台”为核心载体,组建集“辅导办理一体化、流转处理集约化、税费服务场景化”的懂业务、能操作、会讲解的征纳互动团队,实现共性问题在咨询环节解决,个性问题“手把手”团队协助解决,为纳税人提供“办中能问、问中能办、问办协同”的全新办税体验。
二是税费争议多方化解。设立集咨询、辅导、争议调解、简易诉求处理于一体的“办税服务厅E+工作室”,针对房产、社保、发票开具等方面的高频问题,制定7大类调解方案,定期召开调解分析会,梳理共性问题,实现“解决一个,规范一类”的治理效果。
三是宣传辅导精准滴灌。聚焦第3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税收·法治·公平”主题,结合特色农业、“赏花汇”节庆活动、健康食品产业、文创非遗等泗水县域特色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和税法宣传辅导活动。全力服务春耕生产,组建“春风助农服务队”,深入涉农企业及合作社,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防风险,以“税力量”为春耕春产保驾护航。
主持人:【刚才听到李局长和您都提到了征纳互动,能不能再请您给大家来具体介绍一下征纳互动呢?】
乔立强:【征纳互动是我们依托电子税务局打造的 “云端办税窗口”,也是推动办税服务厅职能转型、实现办问协同、远程帮办、全程互动的核心服务渠道,支持文字、图片、屏幕共享、5G可视化视频等多种沟通方式,7×24 小时提供智能服务,工作时段配备税务骨干人工对接,目前可办理、可辅导的业务覆盖日常办税全场景。】
主持人:【李局长,当前,各类新兴产业不断发展,针对此类产业有没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李局长:【这个问题具有时效性,为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国家配套出台了多项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的税惠政策,全方位扶持新业态企业发展。具体内容请税政二股孔维明同志回答。】
孔维明:【好的,李局长。主持人,针对不同的新兴产业类型,国家出台了多种税收优惠政策,仅企业所得税方面就有税率减免、加计扣除等多种优惠方式。税率减免类优惠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还有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另外对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免征年限则延长到了自获利年度起的第一年至第五年,且接续年度均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还有新兴产业多有涉及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对于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了12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主持人:【当前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将于6月30日结束,其中专项附加扣除能有效减轻群众税负,但填报的时候还会遇到疑问,能为大家解读一下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吗?】
孔维明:【目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七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各项均有明确扣除标准。比如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专项附加扣除在填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一是信息填报错误,纳税人可随时通过个税APP修改更正,未确认的扣除也可在汇算期间补充填报;二是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只能二选一;三是大病医疗扣除需在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自负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按照医疗费用结算单时间确认扣除年度;四是往年已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且信息无变化的,纳税人可以在每年的12月份登录个税APP一键带入下一年度,无需重新填报。税务部门会持续做好辅导,帮助纳税人精准享受扣除政策。】
主持人:【感谢孔科长的介绍,下面的时间让我们先稍事休息进段广告,广告之后,继续进行下面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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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欢迎回来,听众朋友。您现在关注的是泗水县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正在直播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我是节目主持人徐晓彤,今天上线的嘉宾单位是国家税务总局泗水县税务局,带队走进直播间的是国家税务总局泗水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翔。今天同时来到直播间的还有:泗水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办税服务厅主任乔立强、税政一股股长韩建同、税政二股股长孔维明、税政三股股长刘晨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吴南,如果您在关注节目的过程中,对涉及县税务局的相关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或者有什么需要咨询或反映的问题,欢迎您积极拨打我们栏目的热线电话4321123、4231711,直接与上线嘉宾进行交流。
主持人:【李局长,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和我们企业发展、群众生活都息息相关。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正式施行,这次政策有哪些主要的变化和亮点,能给我们听众朋友重点解读一下吗?】
李局长:【好的,主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关键一步,既全面平移现行有效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又通过法治化升级优化税制结构,破解征管痛点,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减负赋能。政策具体变化,请税政一股韩建同同志解答下。】
韩建同:【好的,李局长。主持人,本次增值税法主要有六方面的政策变化】
一是税制框架法治化。以法律形式固化现行13%、9%、6%三档基本税率,保持税负水平总体平稳,同时统一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取消原5%特殊征收率,简化税制。
二是计税规则得到优化。大幅精简视同销售情形,仅保留核心三类场景;明确混合销售按单笔交易主要业务确定税率,解决实务争议;规范价外费用、进项抵扣范围,减少政策模糊地带。
三是小规模纳税人权益法定化。以法律明确年销售额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延续月销售额小于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免税、3%征收率减按1%等优惠,保障小微主体发展。
四是留抵退税制度常态化。明确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纳税人可自主选择结转下期抵扣或申请退还,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助力企业盘活资金。
五是征管机制现代化升级。首次以法律明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同等法律效力,建立多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以数治税,同时简化申报流程、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征管效能。
六是优惠政策衔接规范。对现行长期有效、阶段性延续的税收优惠进行系统梳理,以法律授权形式明确优惠延续机制,确保政策平稳过渡,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主持人:【随着《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正式施行,有关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相关事项受到纳税人的广泛关注,请问在一般纳税人登记有关征管事项方面今年有哪些新的变化吗?】
韩建同:【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2号公告对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
一、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两类特殊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两类特殊情形分别是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单位,以及自然人。另外,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三、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四、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并如实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纳税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五、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销售额,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其他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六、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办理登记的当期1日。
七、对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一般纳税人逐期更正申报。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经取得但未确认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逐期进行抵扣用途确认。
八、纳税人未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期限办理相关手续的,自规定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起按一般纳税人管理,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按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确定。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大家对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比较关注,能不能请您简要介绍一下?】
韩建同:【新能源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自出台以来,惠及了广大购车消费者。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主持人:【住房问题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很多市民群众对房产交易环节契税政策不是很了解,请问李局长,能不能给大家介绍下现行有关政策?】
李局长:【好的,主持人。这个问题请税政三股刘晨阳同志回答。】
刘晨阳:【好的,李局长。主持人,为了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举个例子:如果您的房子是2024年12月1日前购买且未缴纳契税,只要满足规定的家庭住房套数和面积条件,现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就可以适用相应的优惠税率缴纳契税。】
主持人:【今年税务总局发布了新的土地增值税公告,那么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时间有什么新的要求吗?】
刘晨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3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应当自房地产开发项目首张预售许可证书(或现售备案证书)的发证当日起,按期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若取得预(销)售收入时间早于发证时间的,则应当自取得首笔预(销)售收入当日起,按期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清算申报时的前一预征税款所属期终了之日起,停止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例如甲公司开发的某房地产项目,于2026年2月1日取得首张预售许可证并开始预售,当地规定按月预缴土地增值税,则甲公司应当于2026年3月份征期,申报预缴税款所属期为2026年2月的土地增值税。但如甲公司于2026年1月已取得预收款,则应当于2月份征期,申报预缴税款所属期为2026年1月的土地增值税。
而在清算业务中,例如甲公司某项目于2026年4月1日达到清算条件,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清算申报资料,主管税务机关于5月8日受理,则甲公司2026年5月起预(销)售取得的收入,不再办理预征申报,待清算审核后办理尾盘申报。】
主持人:【社保费连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是咱们税务部门服务民生、助力发展的重要抓手,而缴费工资是社保费缴纳的依据,那么缴费工资应该怎样填报,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李局长:【好的,主持人。这个问题请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吴南同志回答。】
吴南:【好的,李局长。主持人,用人单位在填报缴费工资时,应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在税务系统据实申报缴费工资,税务信息系统会根据填报的缴费工资,以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作为上下限,自动保底封顶确定职工缴费基数,并自动生成用人单位本期应申报费款。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一个社保年度内,申报的缴费工资原则上不允许调整,所以用人单位需据实准确填报,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同一职工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应保持一致。】
主持人:【随着当前平台经济的发展,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等新业态人员已经成为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人群区别于单位职工,该如何缴费,您能介绍一下吗?】
吴南:【为了让新业态人员“少跑腿、好办事”,我们推出了“线上渠道为主,线下缴费为辅”的缴费服务,不断满足缴费人个性化缴费需求。
在人社、医保部门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后,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关注“山东税务”公众号,点击专题专栏,实名后选择“灵活就业”模块,即可自主申报养老、医疗缴费,也可以在支付宝市民中心、“爱山东”app“社保费缴纳”模块进行办理,或者您也可以持身份证等证件到县为民服务中心税务征收窗口进行缴费。】
主持人:【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再次感谢李局长一行做客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之外,大家还可以通过我们的值班电话4231711,或者拨打场外监督电话4221909继续反映问题。下期要上线的嘉宾单位是县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同样期待您的积极参与。主持人徐晓彤,导播肖宇、孔珂,摄像张霖,节目监制郭春雪,感谢各位关注,了解更多节目,欢迎您下载爱泗水客户端,或关注泗水融媒官方微信公众号。下期再会!】
来源: 泗水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