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31004336652K/2026-100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6-09-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09-0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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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铁牛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陈守存于202678日就受伤一事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称:20254161320分许,陈守存在惠丰农业院内你单位上班期间,被车间班长安排进入球磨机掀开钢板时,被铁板砸伤左脚,导致左脚趾骨受伤。  

我局于2026713日依法受理(文书编号:鲁 370831 工伤受理(2026169号),并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申请限期举证通知书》(鲁370831工伤举证(2026169号)。因你单位注册地址门牌更换,无法联系负责人,直接送达未果,EMS邮寄送达邮件于2026723日被退回,我局已对上述两份文书予以公告送达。

经调查核实,我局于2026824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鲁370831 认定工伤2026169号)。因你单位注册地址门牌更换,无法联系负责人,直接送达未果,EMS 邮寄送达邮件于202691日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鲁370831 认定工伤2026169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0日内向泗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泗水县、邹城市、曲阜市或微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山东省泗水县中兴路 10 号为民服务中心 801 室工伤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537‑4227391

特此公告。

 

附件:《认定工伤决定书》(鲁370831 认定工伤(2026)169号).pdf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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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