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831668097287N/2026-102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泗政发 |
| 成文日期: | 2026-09-0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泗政发〔2026〕5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要求,增强文件的协调性、时效性、针对性,大力促进公平竞争,营造良好政策环境,经研究,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不适应上级文件最新政策规定精神的3件文件予以废止,对适用期已过的2件文件宣布失效。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被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3件)
2.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2件)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3件)
1.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镇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泗政办发〔2020〕3号)
2.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泗政办发〔2022〕3号)
3.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促进旅游住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泗政办字〔2024〕3号)
附件2
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2件)
1.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县属国有企业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泗政发〔2019〕2号)
2.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泗政办发〔2019〕7号)
【word版】
泗政发〔2026〕5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批文件的通知.docx
【pdf版】
泗政发〔2026〕5号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批文件的通知.pdf
来源: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