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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联通公司欺骗客户修改套餐
内容 2024年10月31日联通公司营业员以升级宽带网速为由请我去办理业务,办理期间我问营业员是否会修改套餐增加费用,营业员答复只是升级宽带网速,套餐不变价格也不变,但11月1号我查询发现套餐从原来的流量无限用被变更为使用流量超过58GB后会收取流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如果联通以不实宣传或误导方式使消费者改变了套餐,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针对这种欺骗消费者行为我表示强烈不满,要求联通公司修改回我原来的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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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SS_SJXX20241102274 提交时间 2024-11-01 11:39:24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回复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县联通公司回复:接到来信人诉求后,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核实,用户于2024-10-31通过济宁泗水城区方博专营店更改FTTR融合,36个月合约期,代理商上门为用户介绍,用户同意确认更改,第二天用户反悔要求改回原套餐,代理商已和用户联系解释,可为用户报流程申请提前解约,减免违约金,因原套餐为:山东冰激凌套餐129元档(山东),此套餐已下架,需报IT需求改回原套餐,建议用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已与来信人详细沟通解释。


答复机构 泗水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4-11-0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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