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捐赠人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停止履行捐赠义务的报告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31MZ371011011000

实施编码:1137083100433653XF4371011011000

事项版本:38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泗水县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泗水县民政局 服务对象 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县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18:00,冬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泉鑫路5号泗水县民政局511房间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报告 数量限制 无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泉鑫路5号泗水县民政局511房间
电话:0537-4298916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制定机关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四十三 号
具体规定内容 《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一条:“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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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因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不再履行捐赠义务的报告 原件 0 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0 审批
审批 符合规定的予以接受 0 审批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泗水县人民政府 泗水县行政中心 0537-4221408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泗水县人民法院 曲阜市人民法院 微山县人民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泗水县中兴路 曲阜市舞雩台路 微山县奎文路65号 邹城市普阳山路996号 0537-4497722 0537-4497710 0537-8291126 0537-5213281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泉鑫路5号泗水县民政局511房间
    电话:0537-4298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