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泗水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14楼1402房间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网站下载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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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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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名称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证明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14楼1402房间 电话:0537-4362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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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4〕90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的意见》(鲁人社发〔2020〕4号) |
| 制定机关 |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人社发〔2020〕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5条实行分级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的档案管理机制。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承担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市场监管、民政、司法等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县(市、区)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承担在本级市场监管、民政、司法等部门注册(登记管理)、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个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服务对象意见,依据用人单位驻地等情况实行就地就近托管。对现已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除因用人单位或本人申请档案转递外,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清退。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单位未办理档案集中管理或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毕业生自主选择将个人档案派送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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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单位委托集体存档协议后,用人单位可申请办理本单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无工作单位的个人档案接收,本人可向泗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个人委托存档。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办理单位委托存档:1.身份证 | 原件 | 0 | 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 | 是 | 无 | 无 |
| 办理单位委托存档: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文件 | 原件 | 0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到人社局1402房间领取 | 是 | 无 | 无 |
| 办理单位委托存档:3.单位介绍信 | 原件 | 0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办理个人委托存档:1.本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0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存档人提供给代办人,由代办人主动提交。 | 是 | 无 | 无 |
| 办理个人委托存档:2.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0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需到人社局1402房间提供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工作人员受理相关材料,或网上受理相关材料 | 当场 | 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予以受理 |
| 办结 | 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接收 | 当场 | 为符合条件的办理接受手续,不符合的予以说明并退回。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泗水县人民政府 | 泗水县泗河街道泉兴路7号泗水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705办公室 | 0537-4221408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泗水县人民法院、曲阜市人民法院、微山县人民法院、邹城市人民法院 | 泗水县中兴路南首、曲阜市舞雩坛路15号、微山县奎文路81号、邹城市普阳山路996号 | 泗水0537-4361240 曲阜0537-4497710 微山0537-8221445 邹城0537-5213281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哪些人的人事档案可以申请转入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 解答 | 1.省直机关或省属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2.已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了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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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14楼1402房间
电话:0537-4362956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