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泗水县泗...

基本编码:JN370831RS370214016000

实施编码:11370831004336652K4370214016000

事项版本:13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执法大队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实施主体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同级授权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31号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其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劳动监察窗口
电话:0537-4365369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二十五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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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决定受理。 5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决定受理。
调查 调查 立案之日60个工作日完成,情况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做出是否处罚的决定
决定 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作出决定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泗水县人民政府 泗水县泗河街道泉兴路7号泗水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705办公室 0537-4221408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泗水县人民法院、曲阜市人民法院、微山县人民法院、邹城市人民法院 泗水县中兴路南首、曲阜市舞雩坛路15号、微山县奎文路81号、邹城市普阳山路996号 泗水0537-4361240 曲阜0537-4497710 微山0537-8221445 邹城0537-5213281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行政处罚的时限?
解答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劳动监察窗口
    电话:0537-436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