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务派遣单位涂改、非法转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劳务派遣证》的处罚

泗水县泗...

基本编码:JN370831RS370214010000

实施编码:11370831004336652K4370214010000

事项版本:14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执法大队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实施主体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同级授权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31号窗口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其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劳动监察窗口
电话:0537-4365369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13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三条: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二)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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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决定受理。 5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决定受理。
调查 调查 立案之日60个工作日完成,情况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做出是否处罚的决定
决定 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作出决定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泗水县人民政府 泗水县泗河街道泉兴路7号泗水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705办公室 0537-4221408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泗水县人民法院、曲阜市人民法院、微山县人民法院、邹城市人民法院 泗水县中兴路南首、曲阜市舞雩坛路15号、微山县奎文路81号、邹城市普阳山路996号 泗水0537-4361240 曲阜0537-4497710 微山0537-8221445 邹城0537-5213281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行政处罚的时限?
解答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劳动监察窗口
    电话:0537-436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