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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31TYZX372041002000

实施编码:1137083100432415XL4372041002000

事项版本:39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中共泗水县委统战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中共泗水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行政中心大楼729室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行政中心大楼729室
电话:0537-6598361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令号(文号) 2019年国务院令第71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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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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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制定机关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令号(文号) 鲁办发〔2016〕43号
具体规定内容 “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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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本机关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由省政府统一核发
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原件 3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统一核发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受理邮寄或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 3个工作日 受理邮寄或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
审查 对申请内容内进行审查 4个工作日 对申请内容内进行审查
办结 按申请人提出的方式提供信息 3个工作日 按申请人提出的方式提供信息

流程图

暂无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行政中心大楼729室
    电话:0537-659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