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处罚

泉兴路5...

基本编码:JN370831SL370219019000

实施编码:11370831004336513W4370219019000

事项版本:13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泗水县水务局水资源节约与用水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泗水县水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 泉兴路5号泗水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泗水县水务局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科519科室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处罚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泉兴路5号泗水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泗水县水务局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科519科室
电话:0537-3745799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具体规定内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通过,2010年12月修订)第五十一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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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处罚 及时办理 立案调查
调查取证 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处罚 60 调查终结
审查 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处罚 0 行政决定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泗水县人民政府 泗水县泉兴路7号705房间 0537-4222462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泗水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中心路22号 0537-4361240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泉兴路5号泗水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泗水县水务局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科519科室
    电话:0537-3745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