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标人未按照规定办理自行招标备案手续的;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招标备案手续的;未在规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泗水县济...
基本编码:JN370831ZJ370217107000
实施编码:11370831004336556A4370217107000
事项版本:9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建筑市场监管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是否网办 | 否 |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无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法定节假期除外。 | 办理地点 | 泗水县济河街道泉衍路3号住建局802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无 |
| 送达方式 | 其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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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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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3745909 网址:http://jisszwfw.sd.gov.cn/jn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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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2年1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办理自行招标备案手续的;(二)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招标备案手续的;(三)未在规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四)未按照规定使用标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五)未按照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六)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后擅自终止招标的。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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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 处罚 | 投案25天 | 网上公示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泗水县人民政府 | 泗水县泉兴路行政中心705室 | 0537-4221408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泗水县人民法院、曲阜市人民法院 | 泗水县中兴路;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舞雩坛路15号 | 0537-4361201;0537-4497710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未按照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处多少钱的罚款? |
| 解答 | 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3745909
网址:http://jisszwfw.sd.gov.cn/jnzwdt/epointzwmhwz/pages/default/index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