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31GA370109018000
实施编码:11370831004429808w7370109018000
事项版本:68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泗水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泗水县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权限划分 |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承担受理职能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 |
| 办理时间 |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8:00 冬季 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D43窗口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后,符合签发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交通不便或需异地核查材料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
| 办理结果名称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数量限制 | 一人只能持有一本证件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是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D43窗口 电话:0537-4280097 网址:http://jisszwfw.sd.gov.cn/jnzwdt/jnzwdt/pages/other/advisory-service.html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93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三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的,向下列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旅行证件。(一)从台湾地区要求直接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有特殊事由的,也可以向指定口岸的公安机关申请。(二)到香港、澳门地区后要求来大陆的,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机构或者委托的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申请。”;第二十三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系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2、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无 | 无 |
| 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无 | 无 |
| 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受理 | 0 | 材料齐全的受理申请 |
| 审批 | 审批 | 0 | 符合条件的审批同意 |
| 制证 | 制证 | 2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的制作证件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受理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对申请人申请因私普通护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下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完善受理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4、对下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实施受理、审批签发普通护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5、指导、监督下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履行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职责。"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泗水县人民政府 | 泗水县泉兴路行政中心705室 | 0537-4221408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泗水县人民法院 | 泗水县中兴路158号 | 0537-12368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通过什么渠道申请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 解答 | 答:台胞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来大陆的,可向国家移民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办理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抵达入境口岸的,可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口岸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一次入出境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境后需换发补发的,可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
| 问题 | 申请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常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
| 解答 | 申请人向国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时应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照片,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有关证件交验原件,留存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件。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县为民服务中心3楼D43窗口
电话:0537-4280097
网址:http://jisszwfw.sd.gov.cn/jnzwdt/jnzwdt/pages/other/advisory-service.html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