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拨付


基本编码:JN370831RS372014021014
实施编码:11370831004336652K4372014021014
事项版本:2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泗水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会化管理服务科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省级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3号-20号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其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拨付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3号-20号窗口 电话:0537-4231519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劳社发〔2001〕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五、 已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和户籍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街道社区服务组织要在7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尚未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在3日内向死亡者原单位报告,原单位应在4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在7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等项费用的手续,同时终止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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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需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拨付人员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终止拨付待遇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判决书等) | 复印件 | 0 | 电子 | A4 | 其他 | 医院开具或人民法院开具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拨付 | 受理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终止拨付申请 | 当场 | 材料不全,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审核通过,告知审核结果。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政府 | 泗水县泗河街道泉兴路7号泗水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705办公室 | 0537-4221408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泗水县人民法院、曲阜市人民法院、微山县人民法院、邹城市人民法院 | 泗水县中兴路南首、曲阜市舞雩坛路15号、微山县奎文路81号、邹城市普阳山路996号 | 泗水0537-4361240 曲阜0537-4497710 微山0537-8221445 邹城0537-5213281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基本养老金高低与哪些因素相关? |
解答 | 基本养老金不仅由参保人员在职期间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决定,还与退休时上年度省或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记账利率等因素直接相关。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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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3号-20号窗口
电话:0537-423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