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处罚

山东省泗...

基本编码:JN370831ZJ370217059000

实施编码:11370831004336556A4370217059000

事项版本:12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10月-4月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泗水县泉衍路住建局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其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7-3140020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14年0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一条:“‘安管人员’未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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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处罚 30个工作日 网上公示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泗水县人民政府 泗水县泉兴路行政中心705室 0537-4221408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泗水县人民政府、曲阜市人民政府 泗水县中兴路;曲阜市舞雩台路 0537-4361201;0537-4497722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如不服从处罚如何进行法律救济?
解答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泗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泗水、曲阜、邹城、微山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314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