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权限划分 | 无权限划分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为民服务中心人事科窗口(泗水县济河街道光明路32号)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 送达方式 | 其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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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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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名称 | 注册合格、不合格、暂缓注册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泗水县济河街道光明路32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泗水县济河街道光明路32号) 电话:0537-6761698 电子邮箱:ssrsk@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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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教师[2013]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制度。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公办普通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 原件 | 1 | 4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受理申请人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材料 | 当场 | 受理完成 |
| 审查 | 审核申请人教师资格注册相关材料 | 当场 | 审查完成 |
| 决定、办结 | 对申请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材料综合研判 | 当场 | 判定注册结论(合格、不合格、暂缓注册)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中《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六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第十二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泗水县司法局 | 泗水县泉兴路行政中心705房间 | 0537-4221408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泗水县人民法院 | 泗水县中兴路158号 | 0537-4361236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注册每几年注册一次? |
| 解答 | 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注册一次。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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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泗水县济河街道光明路32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泗水县济河街道光明路32号)
电话:0537-6761698
电子邮箱:ssrsk@126.com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