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以及改变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处罚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31JY370205005000

实施编码:1137083149413614214370205005000

事项版本:15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济河街道光明路32号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西楼三楼职业成人和民办教育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济河街道光明路32号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西楼三楼职业成人和民办教育科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电话:0537-6761671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02年12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第六十二条:“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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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制定机关 教育部
发布令号(文号) 1998年3月国家教委令第27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教育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管辖。对给予撤销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处罚的案件,由批准该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设立的教育行政部门管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管辖以下处罚案件:应当由其撤销高等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案件;应当由其撤销教师资格的案件;全国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由其管辖的处罚案件。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的处罚案件外,对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及其内部人员处罚案件的管辖为:(一)对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及其内部人员的处罚,为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二)对中等学校或者其他中等教育机构及其内部人员的处罚,为省级或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三)对实施初级中等以下义务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幼儿园及其内部人员的处罚,为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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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立案申请 申请立案 5个工作日 立案审批表
调查取证并发出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 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20个工作日 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发出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
当事人申辩 接受当事人陈述申辩并进行复核 10个工作日 作出复核结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5个工作日 结案归档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泗水县人民政府 泗水县泗河街道泉兴路7号泗水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705办公室 0537-4221408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泗水县人民法院 曲阜市人民法院 微山县人民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泗水县中兴路南首 曲阜市舞雩坛路15号 微山县奎文路81号 邹城市普阳山路996号 泗水0537-4361240 曲阜0537-4497710 微山0537-8221445 邹城0537-5213281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676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