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的审核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31SF371012008001

实施编码:11370831004526835K2371012008001

事项版本:57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泗水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泗水县司法局 服务对象 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省级部门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 08:30-12:00 14:00-18:00 ( 冬季) 8:3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兴路10号县为民服务中心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初审件
送达方式 其他、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结果名称 同意变更或不同意 数量限制 纸质材料3份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通办范围 全市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泉鑫路5号民政综合大楼8楼815室
电话:0537-4369915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59号公布 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 137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和修改章程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或者由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年度将本地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的情况报省、自治区、直辖市 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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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第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和修改章程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或者由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登记表 原件 3 纸质 A4纸双面打印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名称检索申请表 原件 3 纸质 A4纸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法律服务所合伙协议 原件 3 纸质 A4纸张正反面打印 申请人自备 合伙人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伙协议。
基层法律服务所章程 原件 3 纸质 A4纸张正反面打印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住所证明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基层法律服务所正、副本 原件 1 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备案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和修改章程的备案 20个工作日 变更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留存一份。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泉兴路7号泗水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705办公室 0537-4221408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法院、曲阜市人民法院、邹城市人民法院、微山县人民法院 见各法院官方信息 见各法院官方信息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哪个科室办理次业务
解答 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泗河街道泉鑫路5号民政综合大楼8楼815室
    电话:0537-436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