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星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5:21:23

本报告由星村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泗水”政府门户网站(www.sishui.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星村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泗水县星村镇兴盛大街,联系电话:0537-416101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星村镇以《条例》为法律依据,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镇按照泗水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对站点信息进行更新,在泗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1条,微信公众号148条,所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制度,充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在基础内容公开方面,我镇在“中国·泗水”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1条,其中,镇街动态85条、镇街文件5条、通知公告5条、水利信息1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通知公告3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镇未收到来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按时公开,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在各部门的协助下,提供政务公开相关的资料,严格规范公文制作过程中确定公开属性,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采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发挥“星圣福地”微信公众号宣传作用,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星村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释疑解惑。对公众关切和疑惑,加强与宣传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利用“星圣福地”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声,回应质疑,澄清事实,凝聚共识,扩大政企、政民、政社互动交流,增进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同时做好网上民声、公开电话等工作,接受公众建议和情况反映,有序引导公众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收集和发布信息不够丰富;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督查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今后,星村镇将从以下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搜集。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相关人员尤其是各科信息联系员全面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政府信息的能力;二是加强督查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有关制度措施,及时通报各科室收集、报送政府信息的数量及质量等情况;三是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人员和各科室信息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泗水县星村镇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收取信息处理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星村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较好的完成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星村镇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根据我镇具体情况,成立工作专班,由科级领导任组长,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和本镇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做到全镇参与,全面高效的公开本镇工作开展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www.sish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星村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37-4161018,邮编273209;电子邮箱:ssxczd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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