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1:02:59

本报告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泗水”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ishui.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联系(泗水县中兴路10号县为民服务中心13楼1309房间,联系电话:0537-436408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把政务公开与部门工作相结合,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更新工作和依申请公开的回复工作。不断提高生态环境领域工作透明度,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在泗水县政府网发布337条政务信息。其中,部门动态33条、公示公告7条、环境保护类219条,双随机抽查5条。行政执法类45条,其它28条。所有涉及环境工作相关内容信息,均经过保密审查后进行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一是持续强化组织架构,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信息管理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2023年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年报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发布台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公开小组全力做好信息公开的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1年内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我们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工作;二是加强管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三是加大宣传,提高信息公开的社会参与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我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发布环保政策并做好政策解读,听取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撰写年度报告;及时规范发布环保领域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等信息。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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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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