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泗水县济河街道办事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www.sishui. gov.cn)”济河街道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泗水县济河街道办事处联系;邮编:273200;电话:0537-4365757;传真:0537-4361596;电子邮箱:ssxjhjd@ji.shandong.cn 。
一、概述
2018年,泗水县济河街道办事处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和省市县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牢牢把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工作部署,强化人员力量,深化制度建设,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监督保障,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泗水县济河街道办事处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的一项重点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明确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全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即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经办人为具体责任人的信息公开责任制;建立预公开制度,即凡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事前公布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再公布执行;建立备案反馈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认真征求干部群众意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作。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扶贫、优抚、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政策,医疗、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政府活动情况。重点公开全街道大型政务活动和重要会议和专题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
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主要领导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采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了由专人负责,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客观。
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便于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及时了解到办事处的大事小情。
党务政务公开栏。在街道公开栏上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并按照有关督查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全年未发生一起失泄密事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方面,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具体负责同志的理论业务能力和知识储备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不够具体。
下一步,济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将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并严格落实奖惩。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业务人员理论知识学习,提升能力和水平。四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覆盖面,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
附件:2018年度结合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泗水县济河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17日
附件: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济河街道办事处)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9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
九、镇街政府公报发行量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0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0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