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泗政办发〔2018〕16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的通知》(泗政办字〔2018〕99号)等文件的要求,由泗水县水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水利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水利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水利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水利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水利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水利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水利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水利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www.sishui. 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泗水县水利局联系;邮编:273200;电话:0537-4221943;传真:0537-4221683;电子邮箱:ssxsljbgs@ji.shandong.cn 。
一、概述
2018年,泗水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以公正便民、廉洁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利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力地促进了水利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水利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会议精神,我局成立了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部署和协调督办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负责本科室信息公开的联络、衔接和督办等工作。
根据《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泗政办发〔2018〕16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的通知》(泗政办字〔2018〕99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泗水县水利局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相关制度。
根据《泗水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我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目标,有计划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参加政务服务通用软件、“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业务知识、计算机应用等业务技能竞赛大赛,提高了信息化应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通过专人指导、参加会议及相关专业培训等方式,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文化、作风等各方面的素质。
为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质量,我局将水利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落实到相关科室,各科室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并认真按照县政府的实施要求和我局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开展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发布解读工作。我局充分利用政风行风热线解读政策,2018年共上线2次,回应社会关切度高的问题,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工作。全年接收民意受理件32条,回复率达100%,切实提高了回复效率和办理质量,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高效快捷地解决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及公开情况
按照《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泗政办发〔2018〕16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的通知》(泗政办字〔2018〕99号)等文件的要求,水利局提高信息公开意识,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公众关切关注的政府信息,深入推进水利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查;公开后,要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做好回应工作。
五、主动公开水利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水利信息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水利信息104条,主要包括政策法规、重要工作、水利发展规划统计信息、业务工作、工作动态以及涉及重点领域等方面的内容,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重点领域信息104条,及时将老百姓关心的重点民生问题在网上发布,为推进政务公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拓展网站功能平台。结合2018年国家、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及时发布公众关切的政策信息和解读。
二是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县水利局根据自己的业务实际情况通过微信,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时发布正面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
六、水利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按照《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泗政办发〔2018〕16号)、《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的通知》(泗政办字〔2018〕99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水利部门实际,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从最初的水利业务工作信息、政策法规逐步扩大到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公开的全部业务。在公开种类上,从办事公开逐步扩大到职能公开、政策法规公开、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全年在各类报纸等媒体上发布有关防汛抗旱、农田水利、防洪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利信息50条,让广大群众更方便快捷地了解我县一些重点水利工作的进展情况。
七、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水利局通过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共公开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3件。
八、水利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县水利局把相关信息放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上,或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之于众,包括“点对点”单独公开,均未进行收费。
九、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件。
十、水利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尚未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过失密、泄密事件。
十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国家、省、市和县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开展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而又涉及面广的工作,我局虽然在此项工作中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工作牵涉面广,任务繁重,与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一些科室和干部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
下一步,我局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信息与政务公开,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保密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水利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水利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务信息的界定,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水利信息目录。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
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水利信息。
四是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水利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水利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水利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今后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出台的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宣传和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及时主动公开水利信息,严格做好水利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不断开创水利信息公开新局面。
附件:2018年度泗水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泗水县水利局
2019年1月8日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泗水县水利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5.其他形式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