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县《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泗水县国土资源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申请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等十个方面内容。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方法》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泗水县政府网站、泗水县国土资源局独立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法规科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法规科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科室,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科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以不同形式向社会发布了大量政府信息。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箱和泗水论坛民生栏目答复19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通过泗水县国土资源局独立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部门动态”栏目发布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泗水县国土资源局独立网站。通过泗水县国土资源局独立网站发布我局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
3、政务公开栏。我局通过中兴路西侧国土局大厅门前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程序、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及措施、行政审批(核准)事项收费标准及依据、违法行为行政罚款标准及依据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申请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6件,对所有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了逐一调查核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后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了答复。对于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六、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共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2件,我局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要求通过邮寄方式给予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诉讼2件,县法院维持信息公开的1件,自愿撤诉的1件。
七、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建立了泗水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严格审查保密。本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对内容更新不及时的进行通报,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目前,泗水县国土资源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尚未出现过失密、泄密事件。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我局对所属的12个事业单位的“单位名称、机构规格、内设机构、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上进行了定期公开。
九、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与《方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特别要健全完善泗水县国土资源局独立网站,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十、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泗水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ssxgtzyj. 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泗水县国土资源局联系(地址:泗水县中兴路007号;邮编:273200;电话:0537—4262842;传真:0537—4267842;电子邮箱:ssgtj@163.com )。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