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0:41:31

本报告由县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泗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ishui.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泗水县财政局联系,地址:济宁市泗水县中兴路10号,电话:0537-4221597。

一、总体情况

县财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看得见、听得到、能监督”,凝心聚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县财政局通过泗水县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684条,其中:财政预算信息257条;财政决算信息173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24条;价格与收费信息9条;政府采购信息24条;其他信息19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县财政局收到3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财政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纳入公开范围,以此推动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增加公开数量,优化公开质量,更好回应社会关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财政局加强组织统筹,牢牢守住公开信息内容和安全保障底线。严格落实发布审核要求,健全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机制流程,对信息发布、安全保障等加强日常全面巡查和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网站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及时更新信息,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县财政局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与发布流程,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公开规范。督促各公开主体科室按时、按要求进行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实施情况公示,有效增强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一是栏目信息发布更新不够及时。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三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以上问题,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加强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定期组织对预决算公开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公开及时性、内容完整性、预算收支变化情况、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使公开信息质量不断提升。三是不断提高公开能力,进一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吃透各项指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水平,保证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县财政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县财政局坚持“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财政工作新动向、县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新成效,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财政工作阳光透明运行。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议案6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内容涉及中小企业减负纾困、支持镇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均已办结回复,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县财政局在公开财政信息的同时,加强公开预算执行情况、财政收支统计数据、财政政策解读等重要内容,让群众更好地了解财政工作的内容和成效。注重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回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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