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维护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了人社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透明度,推进了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的要求,2017年我局认真实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局办公室调配2名工作人员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纪检组负责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教育。通过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办公室,并设置专门工作人员,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成立由纪工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对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了“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领导主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科室参与,纪检组监督检查”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
(二)不断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
1、为更加方便群众查询人社政策及有关工作信息,我局将原人社网站整合到县政府门户网站后,对网站进行了充实完善,充实了网站的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专栏,及时主动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同时,充实完善了服务指南,办事流程、政策法规等有关内容,对就业、事业单位招聘、社会保险政策等群众所关注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人社网站及时同步进行了公布。
2、不断探索和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全面公开。在我局办公大楼设置了公开栏,公开了局机关机构分布图等信息。对于社会反映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还利用简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快速、形象、准确向社会公开。推出了“泗水人社”微信公众号,目前关注量达到3000人以上,在公开内容的运作上,重视公开的时限性,该事前公开的决不拖到事后公开,该当天公开的就当天公开,实现全过程“阳光运作”。
3、规范公开程序。在公开程序上,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具体责任科室提出、分管局长审核、办公室或工作小组公开、办公室反馈四个步骤严格办理。
(三)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
建立健全各项规定制度。本局相继出台《泗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等,通过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将局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和把关。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全面公开各项就业扶持、社会保险、人事人才政策,网上发布各项政策指南20条,对于城镇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名单、各类公开招聘人员、中层干部任免全部进行网上公示,增加了公开透明度。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要以政府门户网站、“泗水人社”微信平台、新闻媒体、公开栏(屏)等形式公开,提高了政务公开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1件信息公开申请,我们依据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及时予以答复。
六、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一事项收取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为了切实履行条例,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条款。条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者认为我局有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我局或县政府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投诉或申诉。2017年,我局被起诉2起,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为其他情形。
八、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切实做好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出台了《泗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严格审查内容和程序,完善保密审查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安全高效。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自2017年以来,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018年2月5日
附件2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人社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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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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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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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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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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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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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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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