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镇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19 16:10: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2年杨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杨柳镇政府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同时刊登在杨柳镇人民政府和泗水县政府门户网(www.sishui.gov.cn)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杨柳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537-4211018)。

一、概述

      2012年,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全镇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取得进展。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

一是编制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我镇编制了《杨柳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杨柳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二)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镇对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

)提高公开载体建设水平

    加强镇人民政府网建设,尤其是政务公开专栏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重要载体的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在2009年8月开通镇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专栏,建立全镇政务公开网上平台的基础上,及时在网上发布信息,进行网站维护和回复网友提问,进一步提高我镇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一方面,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到各村、各部门调研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密切与各村、各部门相关工作的联系沟通,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努力为各村、各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进行。另一方面,加大指导、协调力度。指导各村、各部门建立政务公开宣传栏,更方便有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政务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了杨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孔庆泉担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汪彦凯担任,成员有吕洋、苏栋等。二是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情况

     通过杨柳镇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收费和减免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全镇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各部门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涉密文件禁止保存在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中,禁止通过网络传递、U盘等存贮介质要由相关责任人编号建档,严格保管。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各部门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对在政府信息发布过程中违反规定发生失泄密的,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立足全局和长远,制定计划,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领导,加大投入,强化人才培训,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专业的业务水平、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比例、行政办公效率和服务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