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了《柘沟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ish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柘沟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37-4371068,邮编273214;电子邮箱:zhegouzhen@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泗水县柘沟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细化工作部署,深化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泗水县柘沟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专门工作班子,更加明确了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全镇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人员专门负责,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2、完善制度建设
完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经办人为具体责任人的信息公开责任制;完善预公开制度,事前公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再公布执行;完善备案反馈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内容,认真征求干部群众意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府活动情况以及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详细公开了扶贫、优抚、低保、救助、就业保障等方面政策和医疗、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重点公开政务活动、重要会议和专题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及时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等信息。
2、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采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了由专人负责,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客观。
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便于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及时了解到办事处的大事小情。
党务政务公开栏。在镇街公开栏上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
微信公众号。通过这种新媒体平台,将镇街各部门、各村(社区)工作新动态及相关资讯经严格审查后在网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我镇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承办信息公开事项、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动态调整信息,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并按照有关督查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全年未发生一起失泄密事件。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镇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部分内容没有及时公开。公开内容更新较慢;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四是宣传手段单一、缺乏创新。
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不断补齐工作短板。2021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核实我街道政务公开信息,做到及时、准确、高效、专业。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本项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力促进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着力将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和全面。三是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增强实用性,贴近民生,回应民众关切的热点、难点、痛点。四是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