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概述
2009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履行司法行政部门职能,大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行政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确定了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进行网站日常的维护、管理,信息的采集、编辑等工作。
(二)畅通公开渠道。为加强与群众的交流沟通,扩充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途径,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工作。利用设立固定公开栏、公告栏,对评先评优、义务劳动、职工捐款等信息及时张贴到公告栏进行公开,不仅向群众提供所需的各类信息,还及时答复群众相关的热点问题,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二)规范工作程序。制定了推行政务公开的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以内部制度形式规范起来。在总结和巩固以往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建章立制步伐,建立完善了学习、会议、考勤、检查等数十项制度,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让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情况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确定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承担全局政务公开牵头抓的责任。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126条。所有公开信息均及时上报信息公开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思路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需要,最大限度的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二是应更加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做到信息及时上网,使群众更为实时获取相关信息,以上这些问题我们都将在下一年度工作中不断改进。
(一)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政务信息平台为依托,及时公布各项重点工作部署、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根据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内部管理,从政务信息内容、时效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得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