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泗水县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www.sishui. 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泗水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邮编:273200;电话:0537-4223366;传真:0537-4369907;电子邮箱:ssxsfjbgs@ji.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以及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加大领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将有关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添加至政府网站相应版块,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设。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各业务科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把好信息定密、定性、审核等各项工作环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程把关、科室负责人仔细审核、经办人员具体承办的四级管理责任体系,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基础工作。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3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将有关政务公开信息手工添加至新政府网站相应版块;按规范做好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泗水县司法局通过中国泗水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头条号、政务百家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同时以政府网站、政务微信为主,以电视台、报纸、公开栏等为补充,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一是通过政务新媒体建设,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我局的工作情况及相关资讯在网上进行公开;二是从方便公众出发,注重利用包括今日头条等大众媒体的影响和作用进行信息公开;三是通过局内和各乡镇司法所的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泗水县司法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个,按照《保密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泗水县司法局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印刷、邮寄等费用全部免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泗水县司法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在具体工作中,非常重视公众咨询的受理和答复。
七、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1月,张凡旭局长带队参加泗水县政风行风热线,向广大听众介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援助、公证等方面业务工作,并听取了广大群众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了听众提出的有关公证、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上线答复群众咨询率100%,满意率100%。全年通过政务微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条。
八、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公证事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做到了当天公开,业务办理实现了透明化,做到了业务办理的公平、公正、公开。2018年,县司法局对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进行集中清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在行政审批办件数量为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57件,办结519件;县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业务2643件。
九、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对需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等都必须经局分管领导进行严格把关以及保密审查后公开,并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监督小组进行监督检查。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局机关加强了对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与管理,我局公证处与法律援助中心分别就本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章程、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及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等进行了公开。
十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今年县司法局共承担政协提案4件,对提出的建议意见全部及时进行了梳理和答复,并根据意见建议完善制定了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进一步落实。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在服务群众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一是个别科室、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有待提高。为此,我局制订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依法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全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泗水县司法局
2019年1月18日
附件1: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5.其他形式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45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43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2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