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林镇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19 16:44:02

 

泉林镇人民政府根据《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一是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镇党政班子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了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利用标语、广播、宣传栏和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同时,通过各种交流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完善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规定,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和实践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

根据镇党政班子变动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组 长:李德寒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邹传智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王德松    党政办主任

张英杰    司法所所长

赵  伟    民政办主任

姬长猛    计生办主任

周长城    财政所所长

王运清    农经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德松同志兼任。

(二)制度建设

根据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泉林镇实际,制定了《泉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为了规范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泉林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和处理镇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全镇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抓好信息审核、信息编目、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对各村、各单位送交信息的检查和核实,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第三条:各村、各单位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提供依法公开的信息。凡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各村、各单位应主动、及时报送其新产生和掌握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产生之日后及时交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予以公开。

第四条: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在业务工作流程中公开,或者已经规定公开程序的,按该规定公开;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应报镇分管领导同意后公开。公开政府信息,应以原文、原条款、原词句公开,不得加入个人理解性、判断性的内容。

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工作。协调、督促本单位将新产生并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办领导审定后,及时收集、汇总。

2、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对汇总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报送、备案工作。

3、及时上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收到信息后,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传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4、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待查询工作。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共查阅牵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社会公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帮助其检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其办理查阅手续后向其提供检索所需的相关信息。

5、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及时上报镇领导,并协调相关科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

6、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归档和总结工作。

第六条:认真贯彻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保密工作责任制所明确的“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上网”的原则,各村、各单位在形成政府信息的过程中,要严格界定政府信息的密与非密、区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镇分管领导负责公开信息的审定和把关工作。所有政府信息必须经镇领导审签后才能按要求公开。

第七条: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办理工作。对于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应按照程序及时向镇领导汇报,并根据镇领导指示及时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汇报。同时要健全接待、办理程序,规范开展查阅接待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应按照一事一申请,一事一答复要求进行。

第八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因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扶贫、优抚、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政策,机关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当前中心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及结果。

3、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年内未收到单位或个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各项公开内容均通过保密审查,符合有关制度要求。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仍需改进;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三是网上信息服务功能及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四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加快政府网站建立健全工作,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加快便民服务大厅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政府公报、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3、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