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6:27:23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泗水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泗水县中兴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10楼1009室,邮编:273200,电话:0537—4366622)。

(一)强化《条例》宣传教育

《条例》实施后,县商务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局领导班子、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商务局根据《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各自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2020年县商务局严格按照法定的范围和时限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了机构改革后泗水县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等信息,明确了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时注重内容的完整性、归类的正确性和发布格式的规范性;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上传至泗水党政门户网。

2、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

开设微信公众号,2020年通过“泗水县商务局”公众微信号发布信息45余条,及时发布重要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泗水县商务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规章流程将相关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公开力度,广泛征集网民意见,增强群众获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加强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工作制度。在制发文件时,对文件公开属性进行明确标识,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修订公开审查流程,完善逐级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前,先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报有关科室和领导审核,经审查同意后按规定程序予以公开。探索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属性转变流程,对标注依申请公开属性的政府信息加强管理。

二是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按照《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统一名称、统一格式,以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展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独特价值,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统一化管理。根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统一公开信息样本,商务局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分类入库,实现信息资源科学分类、集中规范、统一管理,同时出台政府网站页面统一设计规范,从而达到全市政府网站统一风格、统一形象、统一功能。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和办理方式。2020年尚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投诉事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商务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网站公开服务能力,在山东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认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60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5条,共计认领事项目录65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县商务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对因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度,商务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件。

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均在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建立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方面
尚未完善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使公众及时了解掌握商务领域相关政策信息。2、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方面
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尚未整改到位。加快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正序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0]61号)的要求,按照统一规范和格式,将公开栏目调整到位,并优化平台设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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