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目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坚持推动政务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在网上发布和更新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体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泗水县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规范公开程序。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主要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程序、校车办理、学籍办理等,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证等有关事项,及时公开、随时发布、更新教育和学校工作动态。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对群众通过泗水民意快车平台等渠道提出的诉求,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政策信息,积极做好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全年答复群众诉求159条,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了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根据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教育实际,对重点工作进行了数据公开:公开教育督导报告信息总数2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总数3;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信息总数2。公开义务教育划片工作信息总数1;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信息总数1。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统计、业务工作、统计数据、规范性文件等。主动公开政策法规15条,工作动态30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在泗水教育网上公布,二是积极参加并认真做好“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就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进行政策解答;三是做好网络发言人工作,并认真答复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八、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九、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责任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机构管理、有专人负责,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脱节。县教育和体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尚未出现过失密、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所属各事业单位积极通过家长会、家长委员会会议、家访、《致家长的一封信》、学校门口公告栏、《泗水教育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共召开家长会130余场,发布教育信息180余条。
十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下一步要逐步使机关各科室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全面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有时公开内容不全面,内容更新不及时。下一步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十二、2017年泗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泗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泗政办发[2017]13号)要求,县教体局立即安排落实,对涉及教育体育工作的任务进行分解、专人负责、限期完善,于规定时间内在泗水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相关内容电子版可在“泗水政府网站(http://www.sishui.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泗水县光明路32号;邮编:273200;电话:0537—4222966;电子邮箱:ssjyxxw@126.com)。
2018年2月9日
附件2: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教体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30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301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159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59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98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