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县扶贫办工作实际,现报告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公开力度,搞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时效,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扶贫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马主任任组长、柳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建立政务公开组织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明确专人专岗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承担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好公开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强化公开制度。各科室配合做好涉及本科室业务范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召开全县建档立卡和雨露计划培训班1期,对297名镇村扶贫干部进行培训,重点培训扶贫政策等业务知识。2017年上线泗水政风行风热线一次,主动接受群众问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及公开情况
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把相关信息公开到泗水县扶贫办网站。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拓宽公开形势,提高发布时效,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工作,不断改善公开效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县扶贫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向济宁脱贫攻坚简报、县委信息科、县政府信息科、《泗水大众》报社等单位报送政务信息,及时公布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情况,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情况,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行业帮扶方案、精准扶贫措施和重点扶贫工作落实情况,落实扶贫公告公示制度情况和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情况,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2条,公开渠道包括:
(1)政务公开宣传栏。设立了政务公开宣传栏,对财务收支、人事任免、职称评定、车辆燃油等有关政务信息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公开。
(2)网站。通过泗水县扶贫办网站,及时发布行政通知、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等。
(3)新闻媒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泗水扶贫”微信公众平台和《泗水脱贫攻坚简报》等载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4)其他方式公开情况。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新闻发布会、争风行风热线等方式公开扶贫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县扶贫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县扶贫办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完善了保密审查机制,对待凡是需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等都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严格把关以及保密审查后公开。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2018年,将重点从以下方面改进提升: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提高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
附件2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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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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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5.其他形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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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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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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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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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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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